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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朝编办〔2024〕23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批复》,将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的老龄工作职责划转至区民政局所属区社区服务中心,相应划转7名事业编制,并更名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将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承担的本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职责划入,相应划转6名事业编制。调整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协助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的宣传工作。推进落实老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协助组织开展老年卫生健康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与发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生育审批、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违法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辅助性工作。贯彻落实本区卫生健康智慧化发展规划,落实卫生全业务域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智慧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负责本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指导。负责推动本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智慧化评估。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工作。根据职责,设置综合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科、宣传教育科、信息管理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15.82万元,比上年减少84.86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原则,缩减各项支出费用。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5.82万元,比上年减少84.86万元,下降9.42%。

1.财政拨款收入815.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5.82万元,比上年减少84.86万元,下降9.42%,其中:基本支出664.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49%;项目支出150.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5.8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84.86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原则,缩减各项支出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3%;卫生健康支出 73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主要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对培训目标进行调整,导致进修及培训费用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4%。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于单位职能调整,7名人员调出后其人员相关经费不再由我单位承担。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 794.36万元,2024年度决算 7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8%。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95万元,2024年度决算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由于单位职能调整,7名人员调出后其人员相关经费不再由我单位承担。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2.41万元,2024年度决算68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主要原因:由于单位职能调整,部分工作项目支出以及7名人员调出后相关经费,均不再由我单位承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64.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0万元减少3.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21万元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49万元减少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购置公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205080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601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公开报表